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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检察官拍案说法:“卡”住的人生,揭秘“高薪”骗局!
2025-04-30 09:31:00  来源:清风苑杂志

一张卡 毁掉青春

一单活 葬送前程

一次贪 戴上镣铐

这些年轻人为何一步步走向深渊?

今天用两个真实案例

揭秘“高薪”陷阱

“对方问我愿不愿意做法人,当时跟我说每个月可以给我十几万,我就答应了。”——小斌

案例一

职场新人变“老板”

22岁的小斌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人生第一次当“老板”,竟是在监狱里。

2022年夏天,刚离职的他在网上看到一条“招法人,月入15万”的广告。对方承诺“不用上班、不用出资”,只要提供身份证办个营业执照,每月就能躺赚十几万。面对这样的“美差”,小斌心动了——毕竟,他之前累死累活打工,月薪还不到五千。

根据对方指引,他首先需要注册一家空壳公司,印刻公章、财务章等,再到银行开通对公账户。对方表明所有流程会“服务周到”,并反复强调“只是走账用,不会出事”。小斌知道多半是不干净的钱,但因为给的好处费多,还是把整套资料一股脑交给了对方,变身成为“老板”。

2022年12月,警方找上门时告知,他的对公账户已在短短几个月内,账户流入资金389万元,其中81万元直接来自电信诈骗。那些所谓的“工资”,不过是犯罪团伙抛来的诱饵——他总共只拿了1万元“报酬”,却要为自己的轻信付出沉重代价。

经昆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被告人小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刑罚。

“我当时在网上看见了高薪应聘广告,上面工资比较高,我当时就心动了。”——小闫

案例二

待业青年成“中介”

2023年春天,待业青年小闫在求职群里刷到一条“日结300元,不用上班”的广告。联系上“中介”后,对方说只需提供两张银行卡“走流水”,每月保底几千元。待业三个月的他算了算:这比送外卖轻松。尽管对方提到“可能是诈骗款”,他还是咬咬牙:“反正卡是我的,钱到账我就转走,能出什么事?”

很快,他按要求激活了两张卡,甚至按“教程”把短信提醒关掉。头一个月,看着手机里陆续到账的“工资”,他侥幸以为“运气好”。直到4月底,民警在出租屋将他带走时,他才发现卡内流水竟已高达310万元,其中5.3万元是实打实的诈骗款,那些数字背后,是数十个家庭的血汗钱。

审讯室里,他流下了悔恨的眼泪:“我以为只是‘帮忙’,没想到成了骗子的‘帮凶’……”归案后他如实交代罪行,主动退赃。

经昆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被告人小闫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刑罚。

“高薪”蛊惑下

误入歧途

最终深陷囹圄

帮信罪究竟是什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敲黑板!

以下几类常见帮信罪形式

年轻人牢记不要触碰

01

“两卡”类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向他人出租、出售银行卡(含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等)、手机卡(含流量卡、物联网卡等),用于接收、转移信息网络犯罪相关款项的行为。

02

“跑分”类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登录特定平台为网络犯罪团伙提供转账帮助从而将赃款“洗白”的行为。

03

“吸粉”类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他人提供推广帮助,以“刷单”“抢红包”“投资指导”“特殊服务”等名义邀请被害人进群或下载APP,后由电信诈骗团伙对被害人实施诈骗的行为。

04

“技术”类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通过架设虚拟拨号设备(VOIP、GOIP、多卡宝、络漫宝等)、开发网络程序、制作运营网站等方式提供技术支持的行为。

检察官提醒

1.加强网络安全意识

学习有关网络安全的知识,了解各种网络犯罪活动的常见手段和特征,提高对潜在风险的警惕性。

2.保护个人信息

不随意泄露个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密码等。谨慎对待陌生人的信息请求,避免受骗。

3.警惕钓鱼网站和恶意链接

不轻信来自未知来源的电子邮件、短信或社交媒体的链接,以免误点击钓鱼网站或下载恶意软件。

4.及时报告可疑活动

如果发现可疑的网络活动或遭遇信息网络犯罪,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作者:  编辑:刘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