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区域
省级:
江苏省
市级:
县(市、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鼓楼区
栖霞区
雨花台区
江宁区
浦口区
六合区
溧水区
高淳区
江北新区
南京经开区
江宁开发区
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责任部门:住建部门、消防部门
开办餐饮店“一件事”
开办餐饮店(小餐饮)“一件事”
过去“开办餐饮店”
V
S
现在“开办餐饮店”
事项清单
01
食品经营许可(新设)或者小餐饮备案
02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须办理)
03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管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在设置户外广告时需办理)
04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建筑垃圾临时排放证、建筑垃圾临时准运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联合办理,材料 一次提交、多次复用。
序号
材料名称
适用事项
材料来源
空白模板
减免方式
办理流程
办理途径
线上办理
江苏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
线下办理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专窗(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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