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预付式消费领域迎来法治新图景。南京市江宁区迅速打出普法“组合拳”,为预付式消费市场注入强心剂,全力构筑安全透明的消费环境。
文旅前沿:安全与法治的双重守护
作为文旅行业的预付费监管前线,江宁区文化和旅游局率先吹响“安全哨”。近期,区文旅局组织人员到各街道园区开展文旅行业预付费领域相关法规政策和消费安全宣讲活动,加强艺培、体培和体育健身场馆等文体旅预付费重点领域规范管理。

法院课堂:法官以案释法的“干货时间”
5月底,江宁法院开展了一场就《解释》的效力、预付式消费领域存在的问题以及《解释》出台的背景、基本原则为内容的法治讲座。讲座上,田法官紧紧围绕《解释》的27条规定,结合生动具体的案例,为到场的场地出租者和商户经营者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特别是针对《解释》适用的范围、商场场地出租者责任、“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的效力以及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款的权利等新规定,田法官进行了重点提示与详细解读。

法学会手册:口袋里的“维权书”
江宁区法学会也积极行动,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预付式消费领域问题。结合《解释》内容,精心编制了《以案释法宣传册——预付式消费纠纷特辑》。宣传册收录了“赠课不纳入退费?赔!”等8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均源自日常生活,易于引发共鸣。通过简明扼要的叙述和图文并茂的展现形式,期望帮助群众在轻松阅读中掌握法律知识,从而更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江宁区依托“江宁司法”微信公众号和“江宁普法”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联动报刊、广电传统媒体,从线下宣讲到线上传播,从行业监管到全民普法,以“立体化”的法治矩阵,为预付式消费装上“安全阀门”。
(朱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