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对企服务能力,加大涉企法治宣传力度,3月27日,我院采取“上门听证+风险提示+普法宣传”模式,深入企业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市线缆协会代表到场参会,被害单位十余名高管等工作人员旁听此次听证会。
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史某某作为某电缆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便利虚构、虚增业务成交量并自提货物,后将价值三百余万元的货物折价出售给他人获利。案发后,史某某及其家属未能退赃退赔,也未与企业达成赔偿协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事实,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作简要阐述。侦查人员、辩护人、被害单位代表发表各自意见后,听证员、人大代表等与会人员分别就案情、法律适用、刑事政策、涉企司法保护等提问。听证员认为,犯罪嫌疑人行为损害企业利益,案发后未能积极补偿被害单位损失,建议检察机关依法严惩。
承办检察官围绕案发原因等市线缆协会代表关切问题进行解答,就办案中发现的被害企业经营管理漏洞进行说明,并建议被害企业及时重视上述问题,完善企业监督机制、加强人员管理、做好企业内部人员法治教育工作。同时,向与会人员强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政策要求,并介绍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腐败犯罪、从严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举措,希望通过此次听证会起到宣传、教育、警示作用,减少类案发生。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将吸取本次案件教训,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提出的各项建议。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立足检察工作,严厉打击企业内部人员犯罪,不断提升主动服务意识,助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