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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 | 从深陷侵权危机到重生发展
2025-06-17 09:55: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咔嗒、咔嗒”,伴随着机器的运转声,一只只最新设计的可爱毛绒玩具在流水线上逐渐成型。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检察官再次走进A公司,忙碌的生产车间与半年前检察官第一次踏入这里时的冷清画面形成鲜明对比。

  A公司是一家玩具生产企业,有员工200余名。一次,公司负责人徐某某和与自己公司有业务合作的B公司离职员工王某某闲聊,发现对方还掌握着B公司的客户资源,想借此牟利。在王某某牵线下,很快就有客户找到A公司。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A公司未经授权,承接生产了B公司享有著作权的两款玩具22656件。

  2024年3月2日,B公司收到客户错发的订单海运集装箱核对信息,怀疑有玩具厂私自生产自家享有著作权的玩具,开展排查后发现了A公司的侵权行为,于是向赣榆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投诉举报。同年5月10日,赣榆区公安机关接到文体部门移送的线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徐某某、王某某立案侦查,后向赣榆区检察院提请逮捕。

  审查逮捕期间,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地方政府多次深入A公司走访调查,了解到徐某某被羁押期间,公司业务停滞、贷款即将到期。但A公司具备成熟的研发能力和稳定的市场渠道,案发后及时停止了侵权行为,侵权玩具也未售出。

  同年7月5日、8月22日,赣榆区检察院以徐某某、王某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无社会危害性等情节,先后对二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徐某某、王某某被取保候审。

  案件办理过程中,徐某某多次表达悔意,希望取得B公司的谅解。2024年12月30日,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组织下,B公司与徐某某达成刑事和解,徐某某赔偿B公司20万元并获得谅解。

  2025年2月2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将徐某某、王某某移送赣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全面审查认为,徐某某、王某某二人的行为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但侵权行为持续时间较短,非法经营数额未达“特别严重”法定标准,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二人主动投案自首,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悔罪态度好,社会危害性小。而且,二人均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及时、足额履行赔偿义务,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有效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同时,考虑到涉嫌犯罪的是企业负责人徐某某,如果他被判处实刑,企业将面临停产甚至倒闭的局面,200多名工人及其背后的家庭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赣榆区检察院拟对徐某某、王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4月22日,赣榆区检察院在A公司所在地举行听证会,邀请20余家同行业企业代表和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观摩。在详细了解案情并听取检察官全面阐述拟不起诉理由后,人民监督员、江苏传扬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利表示,对企业负责人作不起诉处理,既符合法律规定,也算是给了企业重生的机会。最后,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综合考虑案件情节、当事人悔罪态度等因素,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官化身“普法主播”,结合该案给在场企业代表上了一堂法治课。

  综合考虑该案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当天,检察机关依法对徐某某、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为A公司送上“量身定制”的《法律风险提示函》,指出“病症”、开出“药方”。同时,为避免“不诉了之”,检察机关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将案件移送当地文旅部门,建议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目前,文旅部门正在调查中。

  “以前觉得版权是成本,现在才明白版权是竞争力,公司已经成立独立的设计部门,已拥有原创作品20余款。”回访中,徐某某向检察官介绍公司发展近况。为了助力A公司真正走出困境,检察官、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还与公司管理层、工人深入座谈交流。今年以来,A公司已承接不少订单,实现了从侵权危机到重生发展的转变。

  编辑: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