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沭检民公[2020]32132200010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16年11月至2019年1月间杨正兵多次通过微信,从陈乃全(另案)处购买来源不明的未经检验检疫的走私牛肉总价合计160余万元,后牛肉均被杨正兵煮熟加工后对外销售。杨正兵的行为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江苏省沭阳县沭城街道苏州东路5号。
联系电话:0527-83597267
特此公告。
2020年3月16日